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

天橋區(qū)編辦“四加強四確保”提升機構編制調研信息工作水平

發(fā)布日期:2013-10-24

信息來源:

近期,天橋區(qū)編辦以學習貫徹《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機構編制信息工作的通知》(濟編辦字〔2013〕13號)為契機,在加強調研信息、提升能力素質上下功夫,切實發(fā)揮機構編制調研信息工作“為領導決策、為機構編制工作服務”的作用。
(一)加強組織領導,確保調研信息工作有落實。編辦主任親自抓,分管領導具體負責,并明確綜合科負責調研信息工作的協(xié)調落實、報送、信息發(fā)表的登記和定期通報等日常工作。分管領導在安排部署的同時,加強“一對一”督促指導,營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圍。
(二)加強制度建設,確保調研信息工作有抓手。一是建立調研信息工作管理制度。每年初,結合實際制定下發(fā)本年度調研信息工作安排,下達各科室調研課題,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,扎實推進。二是健全信息工作考核獎勵制度。對各科室上報的信息進行登記,實行量化積分管理,總結評比,并納入年終目標考核。三是實行調研信息工作反饋制度。對各科室、個人調研信息刊發(fā)情況做到隨時登記,實行周公布月講評制度,半年一小結,及時反饋存在問題,提出新要求。
(三)加強理論聯(lián)系實際,確保調研信息工作有深度。一是圍繞機構編制工作熱點、難點問題,結合區(qū)情實際,有針對性地開展專題調研。二是圍繞市編辦下發(fā)的調研工作任務,以中央和省、市關于深化行政體制改革、分類推進事業(yè)單位改革、加強機構編制管理的重大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以及基層訴求為重點,深入實際進行調研。
(四)加強鑒別篩送,確保調研信息工作有質量。嚴格按照市編辦通知要求,精心撰寫調研信息,加強對信息的鑒別和篩送,防止報送滯后、重復、不準確和一般化信息,全面提升調研信息質量和水平,真正使調研信息工作成為各級領導“研究新情況、解決新問題、總結新經驗、探討新思路”的有效手段。 

編輯:
?
友情鏈接